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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發(fā)布時間:2022-08-10 來源:中安在線、安徽交通廣播 閱讀: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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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遭受家暴可依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單位、個人發(fā)現正在發(fā)生的家暴行為有權及時制止……7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辦法》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

《辦法》規(guī)定,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開展家庭暴力預防工作,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鶎泳W格管理員應當通過走訪、巡查等方式,排查家庭暴力隱患并報送相關信息。

《辦法》明確,縣級或者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為轄區(qū)內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臨時庇護場所應當根據性別、年齡實行分類分區(qū)救助,提供轉介服務,并保護受害人隱私。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指導、督促學校、幼兒園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家校共建等活動,向學生、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離異的,應當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遭受家暴可依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辦法》明確,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公安機關將在二十四小時內核實身份信息,并監(jiān)督被申請人遵守人身安全保護令,發(fā)現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接到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報案后,及時出警處置,并向人民法院通報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情況。

被申請人在人身安全保護令生效期間,繼續(xù)騷擾、毆打、威脅申請人或者其近親屬,威逼申請人撤回申請或者放棄其他合法權益,或者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為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情況緊急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單位、個人發(fā)現正在發(fā)生的家暴行為有權及時制止

《辦法》明確,單位、個人發(fā)現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制止;對受害人面臨人身安全威脅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用人單位發(fā)現本單位人員有家庭暴力情況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及時做好家庭糾紛的調解、化解工作;也可以與當事人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聯系,共同采取措施防范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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